丘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依法补选孙卫同志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补选宋晗绎同志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孙卫、宋晗绎2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应明、黑绍琼2名同志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兴宏同志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刘晓东、李一枝2名同志因工作变动调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胡应明、黑绍琼、陈兴宏3名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刘晓东、李一枝2名同志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胡应明同志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陈兴宏同志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截至目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1人。
特此公告。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